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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指导师证可以自己报名考吗(家庭教育指导师怎么考证)

发布时间:2022-04-27 14:44:38 在职研究生学费 浏览次数:441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对涉罪未成年人“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和“少捕慎诉”的司法理念,近日,五大连池市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对一起聚众斗殴案件中四名犯罪嫌疑人依法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对案件中五名因不满16周岁未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未成年人及监护人制发《督促监护令》,并邀请妇联及家庭教育指导师共同对五个家庭进行亲职教育指导。

案情回顾

2019年5月,社会青年小刚(化名)因琐事与未成年人乐乐(化名)发生口角,乐乐将小刚殴打,小刚为报复乐乐,纠集小甲、小乙、小丙、小丁(四人案发时均为年满16、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等多人在某饭店门前对乐乐进行殴打,造成乐乐面部轻微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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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定附条件不起诉 多方联合帮教

本案四名犯罪嫌疑人在聚众斗殴过程中均系从犯,且具有自首、认罪认罚、案发时为年满16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等情节,经审查依法对四人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

“附条件不起诉+督促监护令+家庭教育指导”——五大连池市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以匠心求极致办理未检案件

 

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要坚持惩治与教育相结合,对轻微犯罪未成年人不能简单的不诉了之。为进一步对涉罪未成年人进行再教育、再感化、再挽救,五大连池市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邀请市公安局、市人民法院共同参加附条件不起诉宣布教育仪式。在宣布教育仪式上,承办检察官宣读附条件不起诉决定书后,与犯罪嫌疑人、家长、社区、村委会、企业共同签订《监督考察协议》,规定犯罪嫌疑人在六个月考验期内,自觉学习《刑法》、“两法”、《家庭教育促进法》等法律法规,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并按时汇报。

秉持“谁办案、谁普法”的理念,承办检察官对附条件不起诉的意义、考察期限及监督考察的要求向四名犯罪嫌疑人及家长进行释法说理,并和市公安局、法院共同对涉罪未成年人进行帮教,使涉罪未成年人亲身感受法律的威严,告诫其在监督考察期间认真学习法律知识,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服从监督、接受矫治教育,树立正确的价值观,规范言行,遵纪守法,争取顺利通过考验期,早日回归社会。通过多方联合帮教,对涉罪未成年人后期帮教工作的开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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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发督促监护令 为“甩手”

家长戴上“紧箍咒”

本案中有多名未成年人积极为聚众斗殴行为站脚助威,因案发时未满16周岁而未予追究刑事责任。实践中发现,监护人监管不力、监管缺位是导致未成年人实施不良行为甚至犯罪行为的重要原因之一,五大连池市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针对不同未成年人家庭的具体问题对症下药,制定有针对性的督促监护方案,向家长、监护人下发《督促监护令》,并联合公安机关、妇联举行送达仪式,共同与未成年人及其家长、监护人进行座谈,督促引导家长、监护人对孩子履行监护人应尽的职责和义务,在行动中切实转变家庭教育的方式。在场家长、监护人均表示今后一定加强对孩子的关怀和引导,切实履行家庭教育责任,为未成年人营造良好的家庭氛围和环境,让爱不缺位。

“附条件不起诉+督促监护令+家庭教育指导”——五大连池市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以匠心求极致办理未检案件

 

“附条件不起诉+督促监护令+家庭教育指导”——五大连池市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以匠心求极致办理未检案件

 

“附条件不起诉+督促监护令+家庭教育指导”——五大连池市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以匠心求极致办理未检案件

 

为保证督促监护效果,第四检察部将定期开展对“督促监护令”送达后的监督回访工作,于每月25-30日向未成年人家长、监护人回访家庭教育情况,直至未成年人年满18周岁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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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家庭教育指导 彰显检察温度

为提高家庭教育的质效,第四检察部邀请市妇联领导及家庭教育指导师荆晓平参加《督促监护令》送达仪式,由张明星副检察长和荆晓平老师共同为未成年人家长、监护人进行家庭教育指导。

“附条件不起诉+督促监护令+家庭教育指导”——五大连池市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以匠心求极致办理未检案件

 

张明星副检察长向家长讲解检察机关制发《督促监护令》的法律依据,从家庭教育对孩子成长的重要性方面,督促在场家长认真履行好监护职责,在学习、生活各个方面以身作则,正确引导未成年人。

“附条件不起诉+督促监护令+家庭教育指导”——五大连池市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以匠心求极致办理未检案件

 

荆晓平老师为家长讲解如何处理家庭教育方面普遍存在的问题,从青少年心理特点、亲子沟通方式、亲子关系维护等方面,针对不同监护人、不同家庭情况采取不同类型家庭教育指导,精准施策培育“合格家长”,切实帮助未成年人家长矫正家庭教育缺失、管教不严的问题。

通过指导,家长们纷纷表示感谢检察机关和荆晓平老师提供的有针对性的教育指导,并表示今后将密切关注孩子的言行举止和心理健康,在日常生活中以身作则,带领孩子共同改正。

下一步,五大连池市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将持续关注涉罪未成年人和临界未成年人,继续与相关部门协同,形成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合力,以匠心求极致,精益求精,办理好每一起未检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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