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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教育心理咨询师考试(资格证报考官网)

发布时间:2022-01-17 17:45:13 同等学力申硕条件 浏览次数:557

全国首份!父母离婚后孩子交给保姆带,法院发出家庭教育令督促带娃

2022年1月6日,被告陈某领取《家庭教育令》。人民视觉/供图

原标题:全国首份《家庭教育令》发出 法院督促“依法带娃”

记者|潘 巧

责编|张晶晶

正文共3377个字,预计阅读需11分钟▼

父母离婚后,当时只有7岁的湖南长沙女孩乐乐(化名),既没有和获得抚养权的母亲一起生活,也不是和仍有监护责任的父亲一起生活,而是被父亲雇佣的保姆单独照顾了近一年的时间。

这是今年1月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天心区法院)审理的一起抚养权纠纷案件中,一个不到9岁女孩乐乐的真实生活状态。

根据法院查明的情况,虽然乐乐的父母对于让她与保姆单独居住的原因各有说辞,但法院认为双方均存在怠于履行抚养义务和承担监护责任的问题。这场抚养权诉讼中,乐乐的母亲陈婷(化名)最终胜诉,法院判决乐乐的抚养权仍然归她所有,但由于她怠于履行抚养义务和承担监护职责,向她发出《家庭教育令》。

这是今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正式生效施行后,全国首份《家庭教育令》。

记者了解到,自今年1月6日起,江西省、广西壮族自治区、内蒙古自治区、广东省等多地法院针对监护人未履行监护责任的情况,陆续发出当地首份《家庭教育令》,督促和规范失职家长依法、正确履行抚养义务。

全国首份!父母离婚后孩子交给保姆带,法院发出家庭教育令督促带娃

山东省首份《家庭教育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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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首份《家庭教育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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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法院首份《家庭教育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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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首份《家庭教育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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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首份《家庭教育令》

失职母亲收到《家庭教育令》

2020年8月,陈婷与前夫胡勇(化名)8年的婚姻以协议离婚结束,当时仅7岁的女儿乐乐由陈婷抚养,按双方约定,胡勇每月支付3000元,位于湖南大学某小区的房屋归乐乐所有。

离婚之后,陈婷最初与乐乐一起生活在上述房屋内。之后,陈婷再婚,带着乐乐另租房居住。由于事务繁多,刚搬出来的两个星期陈婷未送乐乐去上学。

胡勇得知后,为乐乐找全托,并请了保姆,从2020年12月10日起到该案开庭时,乐乐是全托或独自与保姆居住的状态。

全国首份!父母离婚后孩子交给保姆带,法院发出家庭教育令督促带娃

庭审现场/图片来自天心区法院官方微信

全国首份!父母离婚后孩子交给保姆带,法院发出家庭教育令督促带娃

庭审现场/图片来自天心区法院官方微信

全国首份!父母离婚后孩子交给保姆带,法院发出家庭教育令督促带娃

陈婷(化名)领取《家庭教育令》/图片来自天心区法院官方微信

双方在庭审时均认为自己对乐乐尽到了抚养义务。而根据天心区法院查明的情况,双方均存在怠于履行抚养义务和承担监护职责的问题。而父母的行为给乐乐的身心健康、性格养成造成了实质性的伤害。

天心区法院院长周丹在接受媒体采访时介绍,案件审理过程,法官与乐乐的全托老师、学校老师进行过沟通,也与乐乐进行过面谈,“小学三年级的孩子还不到9岁,但她身上体现的叛逆性,可能比一个处于青春期的少女还强。”

天心区法院审理后认为,鉴于双方均存在怠于履行抚养义务和承担监护职责的问题,对乐乐的生理、心理与情感需求多有忽视,乐乐表达出更愿意和母亲一起共同生活的意愿,也考虑到陈婷表达出将给乐乐转学以便照顾的主观意愿,结合双方《离婚协议书》中乐乐由陈婷抚养的约定,法院认为还应该再给陈婷一次自我纠错即积极履行抚养义务及承担监护职责的机会。

最终,天心区法院依法驳回胡勇要求变更抚养权的诉讼请求,判决由陈婷继续履行监护责任。但对陈婷的失职行为依法予以纠正,向陈婷发出有效期一年的《家庭教育令》。

《家庭教育令》是什么?

全国首份!父母离婚后孩子交给保姆带,法院发出家庭教育令督促带娃

 

周丹在接受媒体采访时介绍,《家庭教育令》是由人民法院发出的带有强制力的司法令状,是一种命令。

除具有规范职能、警示性作用之外,还有宣示职能。“除案件当事人以外,也让全国的父母监护人都知道《家庭教育令》的规定内容,从而将此当成一面镜子,(看看)自己是否和案件当事人有一样的行为,是否需要进一步按照《家庭教育令》进行改正。”

《家庭教育令》与《责令接受家庭教育指导令》《督促监护令》有何区别?

记者注意到,与《责令接受家庭教育指导令》的督促和引导作用不同,法院针对查明的情况,直接在《家庭教育令》中明确指出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和承担家庭教育主体责任时存在的问题、违反的法律规定并依法裁定监护人应该如何纠正。陈婷收到的《家庭教育令》中,法院对她应履行的义务作出两项细化到频次的要求,目前多地法院发出的当地首份《家庭教育令》也对失职父母履行监护职责的具体要求进行细化。

南京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儿童发展与家庭教育研究中心副主任殷飞分析,《家庭教育令》与《责令接受家庭教育指导令》《督促监护令》均是对父母和其他监护人承担家庭教育责任和义务提出的法律刚性要求。不同之处在于,《家庭教育令》主要指向未能履行教育抚养和教养义务的家长,《责令接受家庭教育指导令》主要指向承担了家庭教育义务但所采取的教育方式不利于孩子成长、导致孩子出现较为严重的行为问题的家长。

殷飞认为,天心区法院发出《家庭教育令》首先是为了解决父母未能履行亲自养育的责任与义务,如果父母在教育孩子过程中采取不利于孩子成长的方式方法,也可以同步责令其接受家庭教育指导,以提升父母对于亲自养育对孩子成长价值与意义的理解,更好地避免父母回避监护和养育责任。

为何会收到《家庭教育令》?

据了解,天心区法院这份《家庭教育令》的发布,主要针对乐乐的父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监护人委托照护的禁止性规定,存在“怠于履行照护职责”的行为,以及违反《家庭教育促进法》第二十条、第四十八条规定,存在“怠于履行家庭教育责任”的行为。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第二十二条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因外出务工等原因在一定期限内不能完全履行监护职责的,应当委托具有照护能力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代为照护;无正当理由的,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照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

第二十条 未成年人的父母分居或者离异的,应当相互配合履行家庭教育责任,任何一方不得拒绝或者怠于履行;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不得阻碍另一方实施家庭教育。

第四十八条 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女联合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所在单位,以及中小学校、幼儿园等有关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单位,发现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拒绝、怠于履行家庭教育责任,或者非法阻碍其他监护人实施家庭教育的,应当予以批评教育、劝诫制止,必要时督促其接受家庭教育指导。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依法委托他人代为照护未成年人,有关单位发现被委托人不依法履行家庭教育责任的,适用前款规定。

《家庭教育令》有何作用和意义?

作为根据家庭教育促进法出台的一项创新举措,受访专家对首份《家庭教育令》的发出给予较高评价。

西南大学法学院教授、教育立法研究基地主任张新民说,全国首份《家庭教育令》不仅向全社会发出明确信号,对未成年人的监护和家庭教育不是纯粹私事,如果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不依法正确履行家庭教育义务,人民法院有权依法干预。这也提醒所有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必须依法积极主动全面履行自己的监护职责和家庭教育义务,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张新民认为,《家庭教育令》对其他法院主动运用司法手段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具有直接的鼓励和示范效果。

殷飞认为,《家庭教育令》是落实家庭教育促进法的相关规定,由权力机关对不能履行抚养和教养义务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进行劝诫制止,督促其履行义务的法律救济手段,也向社会传递家庭教育促进法将家庭教育的私事上升为国事和公共事务的法律精神。

违反《家庭教育令》会被惩罚吗?

《家庭教育令》还规定违反裁定的惩处措施,若义务履行人违反裁定,法院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一百一十八条、第一百二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第五十四条之规定,视情节轻重,予以训诫、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第一百一十八条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依法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由其居住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予以劝诫、制止;情节严重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

公安机关接到报告或者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发现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存在上述情形的,应当予以训诫,并可以责令其接受家庭教育指导。

第一百二十九条 违反本法规定,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造成人身、财产或者其他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违反本法规定,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

第五十四条 违反本法规定,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如何保障《家庭教育令》有效落实?

天心区法院发出的该份《家庭教育令》规定,在一年有效期内,乐乐本人或密切接触乐乐的单位如乐乐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女联合会以及学校等,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向法院提出申请撤销、变更或者延长。

另外,周丹表示,法院将联合妇联、共青团和民政部门共同建立联动机制,确保父母都要拿出足够的时间来陪伴孩子,给予孩子关爱和应有的教育,推动家庭教育促进法能够真正落实落地。

在殷飞看来,保障《家庭教育令》的实施落到实处,首先在观念上要通过教育培训和指导让家长们有亲自抚养孩子的意识,理解亲自抚养对孩子成长的价值与意义。应加强学校和社会的合作,对《家庭教育令》发布后父母双方的具体行为进行日常监管,形成家庭、学校、社会信息协同机制,提升父母双方的重视程度。政府和社会也应加强对相关家庭实际情况的了解,对离异双方抚养孩子存在的实际困难进行分析,对确实存在困难的家庭基于可能的支持与协助,帮助他们履行教育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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