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 优 职 业 培 训 学 校 ​打 造 中 国 全 优 教 育 第 一 品 牌
在职研究生学费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在职研究生学费 > 教师参加家庭教育指导师培训心得(家校共育教师培训心得体会)

教师参加家庭教育指导师培训心得(家校共育教师培训心得体会)

发布时间:2022-04-07 10:54:10 在职研究生学费 浏览次数:539

近日,湖南省衡南县人民法院在审理一起离婚纠纷案件中,依据《家庭教育促进法》向原、被告发出该院首份《家庭教育令》,系衡阳市首份《家庭教育令》。

据悉,原告唐某与被告王某系夫妻关系,婚后育有三个子女。唐某作为小孩的父亲,平时对子女陪伴较少,关心关爱不到位。后因与王某感情不和离开家庭,将三个子女长期交由王某一人带养。期间,因唐某平时怠于与王某及子女联系,双方沟通甚少,导致在小孩突发疾病需要费用与照顾时,王某难以联系上唐某。王某作为小孩的母亲,在子女排斥与父亲唐某沟通导致亲子关系产生隔阂时,未对子女加以积极引导,反将“夫妻矛盾”上升为“亲子矛盾”,致使三个子女与父亲的隔阂加深。

审理案件过程中,承办法官了解到因原、被告存在对其未成年子女怠于履行家庭教育责任的失职行为,严重影响了未成年子女的身心健康。为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衡南法院依据家庭教育促进法向原、被告发出该院首份《家庭教育令》,责令双方承担起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积极履行家庭教育和监护职责。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qykedu@163.com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姓 名:
邮箱
留 言:

https://tb.53kf.com/code/client/7882d5ab6ca01c8c966619b40bfec61a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