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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教育指导师培训教材(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

发布时间:2022-04-07 10:53:59 在职研究生学费 浏览次数:682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第四十九条之规定,责令你于2022年4月2日到郴州市北湖区人民法院接受家庭教育指导。”

开家长会的通知,相信父母们都不陌生,但通知家长接受家庭教育指导的通知,估计不少人还是第一次听说。

日前,郴州市北湖区法院在审理一起未成年人盗窃案过程中,发现被告人因自幼失去父爱,单亲妈妈疏于管教而与社会闲散人员交往,最终走上犯罪道路,于是向被告人母亲刘某发出《责令接受家庭教育指导令》。

17岁少年盗窃被判拘役,其母被责令接受家庭教育指导

据悉,这是今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正式实施以来,湖南法院发出的全省首份《责令接受家庭教育指导令》。

17岁的刘帅(化名)书只读到了初中,随后一直处于无业状态。她的妈妈刘某是80后,同时也是一名单亲妈妈。

2021年12月的一天晚上,刘帅和另外三个均不满十六岁的孩子,在郴州市北湖区某管理处大门口看见一辆电动摩托车未上锁,于是合力将电动车盗走。几天之后,刘帅等人在修理店给电动车充电时被公安民警抓获,经认定,被盗电动车价值为3840元。

其实,这并不是刘帅第一次盗窃。2020年9月,15岁的刘帅就因盗窃被郴州市公安局北湖分局行政拘留十日,因不满十六周岁未予执行。2022年3月15日,北湖区法院以盗窃罪判处刘帅拘役三个月,罚金一千元。

刘帅的误入歧途,和母亲刘某有着脱不开的关系。法院向其发出《责令接受家庭教育指导令》,旨在提醒未成年人的家长,做父母是一门“必修课”,如果不合格,将被责令接受教育!

为上好这堂家庭教育指导课,郴州市北湖区法院主动与区妇联、团区委、区司法局、区关工委单位对接,并联系了专业的心理健康辅导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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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天,在法院的“少年法庭”,指导老师、承办法官及各单位等为刘某补上了《懂,是爱的前提》《爱唤醒·“未”爱而生》等法治教育课,同时要求其认真反思在履行抚养、监护、教育职责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依法切实担负起抚养监护教育职责。

17岁少年盗窃被判拘役,其母被责令接受家庭教育指导

法官向刘某释法说理

接受教育指导后,刘某表示:“今天我很震撼,很受教育,也树立了信心。感谢社会各界人士的关注和指导。我一定将更多精力放到孩子身上,让他成为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

17岁少年盗窃被判拘役,其母被责令接受家庭教育指导

良好的家庭教育,是孩子成长的基础和起点,《家庭教育促进法》首次将家庭教育从“家事”上升到“国事”。2022年1月6日,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在一起抚养权纠纷案中,向孩子母亲发出过必须与其同住的全国首份《家庭教育令》。

郴州市北湖区法院也以此为契机,结合未成年人生理、心理特点,推行了圆桌审判模式,成立了少年法庭,并努力将之打造成“审判制度规范化、刑罚适用轻刑化、帮教工作社会化、权益保护全面化”为特色的“少审品牌”,构筑起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坚强堡垒。

17岁少年盗窃被判拘役,其母被责令接受家庭教育指导

今后,湖南法院将充分发挥审判职能,灵活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切实推动未成年人的父母担负起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让爱和教育结伴同行、不再缺位,用法治阳光守护每一个“少年的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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