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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教育指导师报考,家庭教育指导师网上报名入口

发布时间:2022-04-15 13:58:59 在职研究生学费 浏览次数:559

【“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活动(4)】金牛法院向婚姻家事案件当事人随案发放《家庭教育指导手册》

 

2022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正式施行,家庭教育已经从家长们“随心所欲”的私人领域正式进入了“依法带娃”的新时代。

为进一步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的顺利实施,为正在面对离婚纠纷或已经离婚、在子女抚养问题中产生分歧的当事人提供如何正确承担为人父母的法律责任、如何与未成年子女建立理性的沟通交流、正确实施家庭教育等指导,金牛法院未成年人与家事案件审判庭于近日自行编发印制《家庭教育指导手册》,并于3月21日起正式向涉及未成年子女的离婚纠纷、抚养费纠纷、变更抚养关系纠纷、探望权纠纷等案件的当事人随案发放。

在《家庭教育指导手册》里,首先引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中关于未成年人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应当履行的家庭教育义务的相关规定,针对日常审判实践中发现的情况,梳理家庭教育存在的一些普遍性问题,并结合科学的教育学理念,对于提高家庭教育水平和家庭教育沟通技巧提出指导意见。在指导手册的最后,法官温情寄语:“孩子是上天赐给我们的天使,是我们应倾全力爱护的人。……如果缘分真的尽了,请记得要用合适的方法,把对孩子的伤害降到最低,也请记得把爱留给他(她)。……”

《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第三十四条明确规定:“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时,应当对有未成年子女的夫妻双方提供家庭教育指导。”

在审理涉及未成年人的案件时,除针对存在“失责”行为的父母下达“家庭教育指导令”,强制其改正错误、依法履责外,将视野更多的放在已经面临或即将面临家庭解体的当事人群体,力图通过柔性的家庭教育指导的方式,唤醒父母对子女的亲情,传递“父母应当树立家庭是第一个课堂、家长是第一任老师”的法治理念,强化当事人法律意识,切实维护家庭的和谐稳定、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把法律赋予审判机关的家庭教育指导职责依法落到实处,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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