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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5-10 15:44:37 在职研究生学费 浏览次数:429
“附条件不起诉+督促监护令+家庭教育指导对我们家长来说是难得的学习机会,对孩子来说是一次‘重生’的机会。”涉罪未成年人的法定代理人表示,一定会承担起家庭教育的责任,努力和孩子建立融洽的亲子关系。
近日,回民区人民检察院在办理一起涉未成年人案件中,紧紧围绕“质量建设年”,采取附条件不起诉+督促监护令+家庭教育指导,在最大限度挽救涉罪未成年人的同时,推动落实家庭监护主体责任,优化未成年人家庭成长环境,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
附条件不起诉
给“熊孩子”改错的机会
2022年5月6日上午,回民区人民检察院对该起案件的四名涉罪未成年人宣布附条件不起诉,并对他们进行了集体训诫及“一对一”帮教。承办检察官宣读附条件不起诉决定书后,与涉罪未成年人及其家长、呼和浩特市青禾未成年人关爱服务中心共同签订《监督考察协议》,要求涉罪未成年人在考察期内,自觉学习法律法规,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并按时进行思想汇报。涉罪未成年人深刻反省了自己的行为,表明愿意从小事做起,重塑自我,开启人生新起点。
督促监护令
为“甩手”家长戴上“紧箍咒”
针对办案过程中发现的涉罪未成年人家庭教育存在方式不当等问题,检察机关向四名涉罪未成年人的家长送达了《督促监护令》,责令其认真学习《家庭教育促进法》,提高监护意识、加强监管力度、履行监护责任,并明确告知如不履责导致未成年人再次出现问题,就要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
家庭教育指导
为“熊孩子”家长“赋能”
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家庭教育促进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回民区实际,今年4月,回民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将涉未成年人案件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站设在回民区人民检察院。成员单位包括回民区委政法委、检察院、法院、公安分局、司法局、妇联、团委、关工委。
回民区人民检察院为提升家庭教育质效,履行工作站职责,与回民区妇联、呼和浩特市青禾未成年人关爱服务中心对数名家长开展家庭教育指导,针对监护人责任落实不到位、家庭教育方式不当、教育理念欠缺等问题,引导其运用科学的方法和正确的方式教育未成年人,通过“精准施策”为家长赋能,促进家长家庭教育能力的提高,培育“合格家长”。
回民区人民检察院将不断创新监督形式,通过训诫、督促监护令等监护干预手段做实督促监护的“前半篇文章”;通过链接专业的家庭教育指导社会力量,持续进行家庭教育指导、监督考察,做好督促监护的“后半篇文章”,多维度、立体式构建起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保护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