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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教育指导师是做什么的(家庭教育指导师资格证书怎么考)

发布时间:2022-05-13 14:06:30 在职研究生学费 浏览次数:1137

随着《家庭教育促进法》的施行,“带娃”从“家事”上升为“国事”。在全国第一个家庭教育宣传周之际,沂蒙未检检察官送来丰盛家庭教育“法治大餐”,助力家长朋友们“依法带娃”,让陪伴更有力量。

【学悟见创】助力“依法带娃”,沂蒙未检检察官送来家庭教育“法治大餐”

《家庭教育促进法》六问六答,家长开学啦

Q

1.什么是家庭教育?

A

家庭教育是指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为促进未成年人全面健康成长,对其实施的道德品质、身体素质、生活技能、文化修养、行为习惯等方面的培育、引导和影响。法律明确家庭教育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

Q

2.家长在家庭教育方面应承担怎样的责任?

A

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树立家庭是第一个课堂、家长是第一任老师的责任意识,承担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用正确思想、方法和行为教育未成年人养成良好思想、品行和习惯。

共同生活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其他家庭成员应当协助和配合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实施家庭教育。

父母分居或者离异,应当相互配合履行家庭教育责任,任何一方不得拒绝或者怠于履行;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不得阻碍另一方实施家庭教育。

依法委托他人照护未成年人,应当定期了解未成年人学习、生活情况和心理状况,与被委托人共同履行家庭教育责任。

Q

3.家庭教育应该用什么方法?

A

法律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实施家庭教育,应当关注未成年人的生理、心理、智力发展状况,尊重其参与相关家庭事务和发表意见的权利。

对家庭教育的方式,法律作了几项引导性规定,即(一)亲自养育,加强亲子陪伴;(二)共同参与,发挥父母双方的作用;(三)相机而教,寓教于日常生活之中;(四)潜移默化,言传与身教相结合;(五)严慈相济,关心爱护与严格要求并重;(六)尊重差异,根据年龄和个性特点进行科学引导;(七)平等交流,予以尊重、理解和鼓励;(八)相互促进,父母与子女共同成长;(九)其他有益于未成年人全面发展、健康成长的方式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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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

4.家长在教育孩子的过程中不能做哪些事?

A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得因性别、身体状况、智力等歧视未成年人,不得实施家庭暴力,不得胁迫、引诱、教唆、纵容、利用未成年人从事违反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的活动。

Q

5.如何提高家庭教育的能力?不知道怎么教育孩子,家长可以寻求哪些帮助?

A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树立正确的家庭教育理念,自觉学习家庭教育知识,在孕期和未成年人进入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幼儿园、中小学校等重要时段进行有针对性的学习,掌握科学的家庭教育方法,提高家庭教育的能力;

当与中小学校、幼儿园、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社区密切配合,积极参加其提供的公益性家庭教育指导和实践活动,共同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国家和社会为家庭教育提供指导、支持和服务。家长遇到家庭教育难题,可以向家庭教育指导机构、家长学校、服务热线等求助,这些服务均属于公共服务产品。

家长也可以关注婚姻登记机构,医疗保健机构,图书馆、博物馆、科技馆、体育场馆、青少年宫、儿童活动中心等公共文化服务机构和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提供的公益性家庭育指导服务。

Q

6.家长不依法履行家庭教育责任,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A

按照法律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拒绝、怠于履行家庭教育责任,或者非法阻碍其他监护人实施家庭教育的,将承担不利后果,会被批评教育、劝诫制止,必要时将被要求接受家庭教育指导;

在家庭教育过程中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暴力的,依照未成年人保护法、反家庭暴力法等法律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公检法发现未成年人存在严重不良行为或实施犯罪行为,或者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正确实施家庭教育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可责令家长接受家庭教育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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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爱同行,我们一直在行动

近年来,性侵、欺凌、虐待等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时有发生,未成年人犯罪低龄化问题比较突出,成为社会关注的痛点和治理难点,未成年人犯罪和遭受侵害有多方面原因,其中家庭因素不容忽视。

为强化家庭监护责任,提升家庭教育能力,切实维护未成年人权益,临沂市检察机关立足检察职能,认真落实《关于在办理涉未成年人案件中全面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意见》,尊重未成年人身心发展规律和家庭教育规律,着眼未成年人全面发展,将督促监护和家庭教育指导有效结合,全面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引导未成年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树立正确的人才观、教育观,运用科学方法和正确方式抚养教育未成年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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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临沂市青少年示范性综合实践基地调研

2021年以来,在办案过程中通过社会调查、家庭教育评估等方式分析涉案未成年人家庭教育状况,发现背后隐藏的监护缺失、教育不当等问题,有针对性地制发督促监护令981份,开展家庭教育指导600余次,依法督促、引导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改善家庭教育方式,提升家庭教育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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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沭家庭教育指导团队成立

2022年,临沭县检察院、平邑县检察院积极联合县妇联、关工委等部门会签家庭教育指导文件,成立家庭教育指导中心,吸收社会力量和专业力量组建家庭教育指导团队,进行专业培训,创新工作方式,依法、科学、有效帮助未成年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提升家庭教育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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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陵县检察院制发全市首批家庭教育指导令

兰陵县检察院、罗庄区检察院、高新区检察院针对办案过程中发现的监护能力不足,家庭教育缺失的情况,向监护人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责令接受家庭教育指导,补上缺失的“家庭教育课”。

下一步,临沂市人民检察院将加强对家庭教育指导实践经验的提炼总结,形成可复制推广的家庭教育指导工作模式,用检察力量携手社会力量,压实家庭教育主体责任,督促家长认真履行监护职责,实现家庭保护和司法保护的双赢,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以孩子的名义,汇聚司法温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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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心关怀 用情温暖 用法守护”让所有孩子都沐浴在法治阳光下,这是每名沂蒙未检人的执着追求。“沂蒙未检”所承载的不仅是充满阳光与爱的未检工作团队,更是司法为民的法律服务机制,还是传达检察声音、传播法治能量、传递司法信心的载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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